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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一般纳税人可选择简易计税,你知道怎么做嘛?

授课机构:合肥尚嘉会计

地址:明发校区/瑶海校区

网报价格:¥1680

课程原价:¥1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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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初级职称 推荐就业 保过班

按照5%征收率

1.销售、出租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附件2)

2.房地产开发企业出租、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财税〔2016〕68号)

3.2016年4月30日前签订的不动产融资租赁合同。(财税〔2016〕47号 )

4.以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提供的融资租赁服务。(财税〔2016〕47号 )

5.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财税〔2016〕47号 )

6.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安全保护服务(含提供武装守护押运服务)选择差额纳税的。(财税〔2016〕47号 ,财税〔2016〕68号)

7.收取试点前开工的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财税〔2016〕47号 )

8.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财税〔2016〕47号 )


2

按照3%征收率

1. 销售自产的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

2. 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包括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在内)。(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3. 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4. 销售自产的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5. 销售自产的自来水。(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6. 销售自产的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7. 销售自产的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8. 销售自产的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9. 单采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国税函〔2009〕456号,总局公告2014年第36号 )

10. 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总局公告〔2012〕20号)

11. 兽用药品经营企业销售兽用生物制品。(总局公告2016年第8号)

12. 光伏发电项目发电户销售电力产品。(总局公告2014年第32号)

13.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总局公告2015年第90号)

14. 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附件2)

15. 经认定的动漫企业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服务,以及在境内转让动漫版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附件2)

16. 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收派服务和文化体育服务(含纳税人在游览场所经营索道、摆渡车、电瓶车、游船等取得的收入)。(财税〔2016〕36号附件2,财税〔2016〕140号)



3

按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

1.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 (财税〔2008〕170号,财税〔2014〕57号)

2.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 (财税〔2008〕170号,财税〔2014〕57号 )

3.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 (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4.纳税人销售旧货。(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5.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该固定资产(总局公告2012年1号 ,总局公告2014年第36号)

6.发生按照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应税行为,销售其按照规定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总局公告2012年1号 ,总局公告2014年第36号 )

7.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固定资产,按照现行旧货相关增值税政策执行。(财税〔2016〕36号附件2)


合肥尚嘉会计简介

合肥尚嘉会计是专门从事会计培训的著名教育品牌,有近十年的会计教育教学经验,以“崇尚勤奋,励以智嘉”得到了广大学员的一致赞誉与肯定,连续三年被多家权威媒体评为“安徽省最佳会计培训机构”和“安徽省最具影响力会计培训机构”。
合肥尚嘉会计培训学校建校伊始就努力打造行业品质,建立资深名师团队,坚守战略发展,实地社会服务。学校除兼职及特邀教师外,仅签约在册的全职教师就有50多名,而且大部分是拥有高级职称的高级讲师及注册会计师,有丰富的教学、实战经验,能满足各类培训的教学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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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肥尚嘉会计强大的师资队伍: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等职称的人才达百人以上,在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讲解独到,教学质量有保障。
2、尚嘉多所校区连锁发展,方便就近入学:在任何一所校区报名,凭听课证在其它校区均可随时听课,教室设施齐全,环境优美。
3、合肥尚嘉会计培训学校学习时间灵活:开设有白班、晚班、双休班三个班次可供各类学员自由选择,随到随学,一期不会第二期免费继续再学,确保学员的学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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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学校名称:合肥尚嘉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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