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江西省委党校(行政学院) 南昌资格考试培训学校 南昌物业管理员培训班
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物业管理人员素质,规范物业管理行为,根据国家建设部建教[1991]522号、建教培[1996]41号文件精神和《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管理部门经理和管理员实行岗位培训持证上岗制度。江西行政学院为国家建设部批准的江西省物业管理部门经理、管理人员岗位培训指定单位,承担全省物业管理岗位培训工作。自1999年以来,江西行政学院已为我省培训了2000多名物业管理人员。省建设厅批准6月上旬在江西省委党校(江西行政学院)举办第2期全省物业管理部门经理、管理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市、县、区物业管理企业的部门正、副经理、管理人员,房管所正、副所长,房地产开发公司、写字楼商厦、商住楼、别墅等有关物业管理的部门经理、管理人员,住宅小区办公室负责人,各地从事房地产管理的负责人及有关人员。有志从事物业管理的其他人员。
二、培训内容
物业管理概论(考试科目)
物业管理法规与物业管理条例(考试科目)
房屋结构、构造与识图(考试科目)
房屋设备基本知识(考查科目)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考查科目)
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考查科目)
三、培训时间、地点
6月11日报到,面授时间:6月12日-6月15日
考试时间:6月15日
自学时间:6月16日~6月30日。
培训考试地点:中共江西省委党校
四、收费标准 820元/人
1.报名、教材、资料费:240元/人,学杂费580元/人
2.外地学员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五、报名
各单位接通知后安排2名以上同志参加培训,教材资料费、学杂费面授时交。请各单位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于6月2日前
六、培训班将请专家、教授和有关领导讲课
主干课程由参加建设部物业管理师资培训班的教授担任。面授完全部课程,经考试考查合格后,颁发全国通用的《物业管理岗位证书》。报到时请交身份证复印件、由所在单位盖章的《物业管理上岗证申请表》及3张近期1寸免冠彩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