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详情 学校简介 学校地址 网上报名
关键词:南宁华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南宁资格考试培训学校 南宁物业管理培训班
关于继续举办
“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培训班”的
通 知
各物业管理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及机关、企事业单位房管处:
根据建设部(98)建房物字第66号文件规定,全国城建培训中心被建设部指定为首批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定点培训单位。
为贯彻落实《物业管理条例》及建设部建教培(96)41号文件规定的“物业管理企业经理、部门经理及相关从业人员全部持证上岗”的精神,进一步提高物业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业务素质,促进物业管理的普及与发展,尽快赶上国际水平。应广大物业管理公司的要求,我中心将继续在广西南宁市举办“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培训班”,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具有大专(或同等学历)以上文化程度的房地产开发或物业管理公司的正、副经理,经理助理和三总师及相关从业人员;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房屋管理和后勤部门相关工作人员。
二、培训内容
严格按照建设部物业管理岗位培训指定教材和统一制订的教学大纲规定进行培训,以《物业管理概论》、《物业管理法规》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三门课为重点,其它三门考查课程组织辅导。经考试合格者由建设部颁发全国通用的《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资格岗位证书》。
三、培训时间与地点
物业经理培训时间:9月20日??9月25日(20日全天报到)
培训地点:南宁市
四、报名方法
请各物业管理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及机关、企事业单位房管处积极组织报名。确定参加人数后,可填写报名回执传真至或电话报名。我们收到报名表回执后,我们根据报名顺序,提前10天传真发送报到通知,详告报到时间、地点、行车路线及有关事项。
全国物业管理物业经理人岗位资格证培训
关于举办“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和“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提高物业管理行业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促进从业人员掌握相应的基础理论和专业技能,以满足行业快速发展和广大业主对物业管理服务的需求,提升物业管理整体服务水平,我中心决定在2011年继续举办“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取证)培训班”和“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复检验证)”培训班,请各物业公司、企事业房管负责人积极组织报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 在岗未取得《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的管理人员和新从事物业管理工作的人员。
2.“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对象:已持有《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的人员(企业经理、部门经理、管理员),二年内未进行年检的人员。
二、培训内容
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管理实务为考试课,以此作为培训主要面授内容,面授期间将重点进行辅导和考试。
三、培训师资
全国城建培训中心“师资库”教授、资深专家与学者授课。
四、培训费用
1.取证班收费标准1200元/人(含培训费、教材资料费、考务费和制证费等)。
2.继续教育班收费标准880元/人(含培训费、教材资料费、证书注册费等)。
五、继续教育
对已经取得证书的人员,每二年进行一次继续教育。
六、考试、证书及证书使用说明
考试:考试采用闭卷和开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全国城建培训中心在试题库随机抽取试题,实行教考分离。
证书: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由 “全国城建培训中心”印制的《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
证书使用说明:
1.《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为物业管理从业人员上岗资格证明,限于持证者在岗期间使用。
2. 本证书由全国城建培训中心统一印制,颁发。
3. 持证者在岗期间接受继续教育,由培训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并做好记录。
4. 本证书应妥善保管,不得涂改、伪造。
七、其它
1、 参加取证班的学员请携带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学籍卡1张、准考证1张、证书1张);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复印件各1张。
2. 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班的学员,报到时请带本人的《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原件,进行继续教育记录、注册。
广西南宁华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国家职业资格、职称评审、信息化认证、学历教育等一系列项目的培训机构。诚邀全区各教育培训机构合作!...是信息产业部、建设部指定培训单位。
学校名称:南宁华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固定电话:
授课地址:南宁青秀南宁市民族大道41号 预约参观